领呒补助活不下去 指控2个儿子害的!病老妈求养结果出炉
领不到补助难以维持生活,指控是被2个儿子害的,病老妈求扶养遭到法官驳回。(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妇人小萱(化名)当年协议离婚时,约定2个儿子亲权由前夫行使,自此就与他们失联。小萱主张,她已64岁且无财产、无工作,患有慢性精神功能疾病、红斑性狼疮等多项疾病,无法工作维生,之前有月领身心障碍生活补助,但今(2024)年却因2个儿子被认定资格不符,不得已向法院请求他们负起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小萱向法官表示,她已经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因而依据所在县市为基准,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之金额为14230元,请求2个儿子按月分别给付她7115元,直到她的死亡之日为止。
小萱的儿子指控,母亲自他们出生后就未曾扶养、照顾,他们都是由父亲及亲友扶养照顾长大,母亲后来在2003年才与父亲办理离婚,因此母亲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并且明显实属情节重大,请求准予免除他们的扶养义务。
法官考量,小萱是2个儿子的一亲等直系血亲尊亲属。经调阅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小萱在2022年全无所得收入,并且领有轻度身心障碍证明,已达不能维持生活之程度,足认小萱的2个儿子负有法定扶养义务。
法官审酌,小萱自2个儿子年幼时期,就未尽照顾扶养责任,也没有返家探视过,无正当理由未负扶养义务,并且情节重大,而小萱对于2个儿子主张免除扶养义务并不争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给付扶养费,为无理由,应予驳回,并免除2个儿子的扶养义务。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