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流浪猫又打猫 协会及时阻火化揪虐猫男

赵姓男子流浪协会领养猫咪却虐待猫咪致死,遭检察官依违反动物保护法起诉。(图/本报资料照)

市内湖区赵姓男子,2019年5月间,透过北市流浪猫协会领养流浪猫「花生」,却在领养后5个月,猫咪突然死亡,当时赵急欲将尸体火化,经协会人员及时阻止,证实「花生」遭钝器重创致命,但赵男否认打死流浪猫,士林地检署依据解剖报告,认定赵伤害猫咪致死,依违反动物保护法起诉。

25岁赵男,向流浪猫协会认养花生、巧克力2只猫咪,并签订「爱心认养协议书」,同意所有权是协会所有,如果要转让给他人,须经过协会同意。但赵却在同年10月15日告诉协会,「花生」已经死亡,打算交给动物殡葬公司火化,协会人员觉得有异及时阻止领回遗体交由专业单位兽医解剖。

起诉书指出,赵男住处的房客表示,曾在手机通讯软体看到猫咪死亡的照片随即删除,询问猫咪死亡原因,赵推说是乱吃东西死亡,而动保处人员告诉赵,猫咪遭重物捶击死亡,他又改称是外送员姊姊所为,他并不清楚。

协会人员更发现,「巧克力」也在他饲养之下死亡,检察官根据解剖报告书,认定猫咪腹部遭顿重创,归类为非意外伤害,认定赵男涉犯动物保护法中故意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死亡罪嫌,以及毁损他人物品罪,全案从重依动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