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律师就该被锤吗?施暴者应该重罚,杜绝这类情况的发生

我是冒着被网友喷的事实,来写这篇文章。

律师是精通法律的群体,是向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为需要通过法律问题来解决争端的当事人服务的。

首先,不排除有些律师缺乏社会道德,吃了原告吃被告,甚至拿钱不办事,但是这样的律师,毕竟是少数。

大多数律师都有职业道德,受雇于当事人,都会尽力为当事人讨回公道。

在桐乡市锤击女律师的暴力事件中,当事人曹某某在输了官司之后,气急败坏地用锤子击打女律师的头部。根据现场的实物,凶器是一个铁锤。

在这起案件中,曹某某并不是真想要杀死女律师,而是出气,想教训一下对方,结果自己却因“故意杀人未遂”,面临十年左右的牢狱之灾。

如果曹某某真想要杀死女律师,用铁锤子,只需要对着头顶用力一锤就足够了,根本不需要二十几锤。

作为略懂律法的人,我分析一下这起案件,

其实国家早就有明文规定,银行必须要做到两个原则:第一、楼房不封顶不能放款。第二、设立专用银行账户监管。

曹某某买到了烂尾楼,他是受害者,值得同情。

再者,曹某某购买的房产虽然烂尾,但政府已经出面背书,变成了“保交楼”,虽然楼房最终能够交房,但房价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也就是说,曹某某相当于花100万,买了价值40万的东西,他亏了,所以坚持要退房退款。

在这种情况下,他打官司,输的概率很大,更何况他自己还签署了“风险告知书”。

很多人买楼就是一种投资,投资肯定是有风险的。如果按照曹某某的想法,那些在股市中被割韭菜的人,是否也应该让上市公司赔钱呢?

曹某某雇佣的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显然道行太浅,没有当庭采取最有利的辩护手段,或者技能上敌不过娄律师,所以输了官司。

而娄律师是对方的律师,能够利用法律的漏洞打赢官司,足见她很厉害,对于雇主而言,她很称职。

在曹某某的案件中,曹某某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因为国内还有很多被许皮带坑惨的人。

但是输了官司就要用锤子去打死对方律师吗?

很多网友都支持曹某某的做法,竟出现“女律师罪有应得”的言论,甚至连挺身而出救助女律师的外卖小哥也遭到了网暴。甚至有网友还网暴救人的快递小哥,作为一个男人,如果看到路边的一个男子用锤子击打一个女人,他能不去救吗?

正义何在?

建议给快递小哥一个“见义勇为奖”。

再来说一个网友最关心的话题,为“坏人”打赢官司的律师,就该被锤吗?

律师作为职业人士,不管雇主在道德上有多坏,一旦受雇于雇主,只会利用自己在法律上的知识和手段,为雇主打赢官司。

在周星驰主演的电影《审死官》中,诉师宋世杰(周星驰)为富人打赢了官司,但是他离开衙门时后,对富人拳打脚踢,自己也流泪。

为什么?

因为他是富人的讼师,受雇于富人,责任就是替富人辩护,在职业的角度,他必须那么做,但是在道德领域,他也很无语。

在时下这个社会,很多律师受雇于有钱有势的团体和个人,成了帮着富人欺负穷人的人,所以遭人恨。

这一事件提醒所有法律从业人员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律师作为法治社会的守护者,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会引发不满,但暴力冲突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

这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越本事的律师,都被富人雇佣了,穷人请得起的律师,大多没啥本事,所以最终输了官司。

于是形成了“我为什么明明有道理,却输了官司”的怪圈。

如果输了官司,就该去锤对方的律师,这是什么逻辑?

法庭也是根据双方的律师辩护,以及相关的证据链,依法作出宣判。

即便律师“为虎作伥”,就该被锤吗?整件事其实就是制度存在很大问题,曹某某为什么不直接拿着刀子去开发商和银行那边捅人呢?

曹某某为什么不敢当庭锤法官?当庭不行可以跟踪啊,法官下了班也要回家的。他选择锤女律师,其实也是欺负女律师没有反抗力。

如果每个人都拿起锤子,那还要法律干嘛?

有些网友会说:这一锥子锤醒了某些人品有问题的律师。

在巨大的金钱诱惑面前,人品算个啥?建议网友别做梦,还是面对现实吧!

律师难道都是坏的吗?

再来说一个事实,2021年9月13日上午,武汉律师薛伟幸,免费为四个农民工打赢了官司,但他本人却被包工头雷某枪杀,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律师成了高危职业。

为银行开发商站队打官司,要被锤,为可怜的农民工无偿打赢官司,却被杀。

如果这样下去,谁还敢当律师?一旦老百姓需要律师帮忙的时候,还能找得到人吗?

为什么那么多律师力挺娄律师,那是因为她的职业操守,在职业问题上,她并没有错。

我们应该珍视社会和谐和法治,不容忍任何形式的暴力。政府、建房者、购房者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让此类事件不再发生,让社会继续平安、安宁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