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船翻覆案金門地檢署不起訴 國台辦:不能接受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说,台有关方面应如实公布事实真相,严厉惩处责任人。记者陈政录/摄影

对于2月14日金厦海域陆船翻覆案,酿两名大陆船员死亡,金门地检署今公布调查结果,对海巡艇长、驾驶予以不起诉处分,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16日晚间回应称,对此不能接受,喊话台有关方面应如实公布事实真相,严厉惩处责任人。

大陆国台办16日晚间发布发言人朱凤莲答记者问,就2.14事件调查结果做出回应。

朱凤莲说,「我们注意到台有关部门公布了『2·14』恶性撞船事件调查结论」。

她说,「所谓『调查结论』罔顾事实,刻意推卸责任,我们(大陆)对此不能接受。台有关方面应如实公布事实真相,严厉惩处责任人,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对于发生在今年2月14日的陆船翻覆酿2死案,金门地检署今天表示,此案于昨日侦查终结,认依侦查所得证据,被告海巡巡防艇黄姓艇长、蔡姓驾驶被列为过失致死罪,检方认定2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