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个人破产全国首案出炉 免利息三年清偿100%本金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发布后,大陆个人破产重整首案出炉。(shutterstock)
实施不到半年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首案出炉。据重整计划指出,案主梁先生需在清偿100%本金,债权本金外的其他债权额调整为0,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则要求从获批日起的36个月内执行完毕。这意味大陆第一宗裁定批准个人重整计划的案件落定,「个人也可以破产」的时代正式来临。
根据新浪金融研究院查询深圳个人破产案件资讯网发现,从案件编号来看,目前已有超过500宗个人破产申请被提交,并有多宗已进入相关流程,此次已终结的梁先生破产重组案件正是其中之一。
据大陆媒体报导,今年35岁的梁先生在2018年选择蓝牙耳机市场创业。由于没有稳定的客户资源,加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银行债务越垒越高且无力全部偿还。今年3月10日,梁先生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个人破产申请。
截至破产申请提出日,债务总额约75万元(人民币,下同),而其仅有3万6120元存款、4719.9元住房公积金,每月固定薪资约2万元且无房产、车辆等财产。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梁先生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包括债权调整方案,申请债权本金100%清偿,但债权本金外的其他债权额调整为0,同时提出债务清偿方案,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获批日起的36个月内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