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关:将针对藉海南岛免税代购牟利行为开罚
(示意图/shutterstock)
大陆海关总署日前发布了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的公告,明确对以牟利为目的从事代购等行为实施相应处罚。
具体检视相关办法,只要离岛旅客有下列情形,大陆海关将会依法处理,且自海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可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第一种情形是,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大陆市场再次销售;第二种情况是,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离岛讯息。
该办法明确表示,离岛免税商店如果存在将免税品销售给规定范围以外对象,超出规定的品种或规定限量、限额销售免税品,抑或是出租、出让、转让免税商店经营权等行为,将责令其整改,并可给予警告。
大陆海关强调,对于在一年内被海关警告超过3次的,海关可暂停其从事离岛免税经营业务,暂停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违规情节严重的,海关可以撤销离岛免税商店注册登记;另外,离岛免税商店还应当按照进口货物补缴相应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