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辽宁籍全国人大代表 45人当选无效

中国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3日确定,由辽宁省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中,45人「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图为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现场。(中新社提供)中央社 105年9月13日

中国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3日确定,由辽宁省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中,45人「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图为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现场。(中新社提供)中央社 105年9月13日

中国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天确定,由辽宁省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中,45人「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

新华社在傍晚近7时发出这则消息,立即引起大陆政坛震动及舆论关切。

报导指出,今天下午闭幕的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中,表决通过「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12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确定有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并公布姓名。

报导说,据大陆「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第57条规定,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代表的,其当选无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认为,这45人违反有关规定,「以违法行为当选」,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其当选无效。

这项报导提到,到目前为止,12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2894人。105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