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中國研究開徵地方附加稅
人们在上海外滩欣赏夜景。 新华社
陆媒报导,为帮助解决地方财政困难,中国政府正研究整合一个全新的地方税种,理论上收入规模可增加近人民币1兆元(近新台 币4.5兆元)。
陆媒第一财经日前报导,中共20届三中全会后公开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在深化财税改革方面直面解决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财政困难,其中一大核心思路是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
为此,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新举措,也就是研究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为了给地方城市建设筹集财政资金,1985年中国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征税对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收入归地方政府。
另为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为教育经费筹集资金,1986年中国开征教育费附加;而为了进一步筹集教育资金,地方也获授权可以开征地方教育附加,1995年开始,内蒙古等地先后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
此外,为进一步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2010年中国财政部发文,要求尚未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区尽快开征。地方此后全面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
报导表示,据中国财政部数据,2023年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共约人民币8兆5450亿元,依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总计5%费率估算,两者理论上收入约为4273亿元;再加上2023年5223亿元城建税,三个待合并税费合计约9496亿元(新台币约4.28兆元)。
第一财经引述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中国政府这次研究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是因为三个税费征税都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基础附加征收,因此定位为附加税很科学,而且因为都属于地方财政收入,因此明确为地方附加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两个费转税,也有利于稳定地方财力。
报导另引述分析表示,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少数归属中央)、地方教育附加三税合并,并赋予地方一定自主管理权限,一方面能增加地方财政自主性,有利调动地方积极性;另一方面将长期以来按费的形式征收的教育附加改为以地方附加税的形式征收,有利于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报导强调,上述三税费合并为地方附加税仍处于研究阶段。
中国财政部2017年回复教育附加「费改税」建议时曾指出,有必要进一步论证教育费附加「费改税」系列问题,例如是改为目的税或一般税,是继续以附加方式征收或以新的方式征收。新设立一个税种需对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等税制要素进行科学设计和充分论证,需经严格的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