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困 北京研究为地方政府加税开绿灯

▲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大陆拟拓展地方税源。(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郑思楠/综合报导

大陆三中全会近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到,在深化财税改革方面直面解决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财政困难,其中一大核心思路是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专家指,如果开征「地方附加税」,理论收入规模近兆元(人民币,下同)。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导,为了帮助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大陆中央正研究整合一个全新的地方税种。近日公开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中,在深化财税改革方面直面解决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财政困难,其中一大核心思路是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

为此《决定》提出一个新的举措,即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表示,这一提法是《决定》提出的一个全新思路,有利于简化征收、稳定地方收入、提高地方税收管理积极性。

根据财政部数据,2023年国内增值税和国内消费税收入合计约85450亿元(人民币,下同),按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总计5%费率估算,两者理论上收入大概为4273亿元。再加上2023年5223亿元城建税,三个待合并税费合计约9496亿元。当然,由于上述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仅为粗略估算收入,考虑到征管、优惠政策等因素,实际收入跟估算收入会有出入。因此上述三个待合并税费总收入仅为估算值。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此次中央研究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有利于稳定地方财力。

罗志恒表示,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少数归属中央)、地方教育附加三税合并,并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管理权限,一方面能增加地方财政的自主性,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另一方面将长期以来按费的形式征收的教育附加改为以地方附加税的形式征收,有利于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罗志恒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费)依据均是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之和,合并之后税制更简单,方便征收管理,有利于纳税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