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男被狗追撞树身亡 法院判狗主人承担20%责任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上海一名男子日前骑电动车出门时,被一只没有拴绳的狗追,导致撞上路边的树木,当场死亡。意外的是,死者家属提告之后,法院却只判定狗主人承担20%的责任。
根据陆媒报导,去年8月6日下午,许姓男子、徐姓男子各自携带一只宠物狗,骑着电动车出门。当时,两人都把自己的狗放在踏板上,并且都没有进行固定措施。
许男在路上加速超越徐男后,徐男车上的狗突然从电动车的踏板处跳下,疯狂追赶许男所骑的电动车。
▼许男骑车被狗追,不断回头观看。(图/翻摄看看新闻)
许男发现被狗追之后,不断回头往后看,结果因为没注意前方路况,撞上了路边的树木,当场死亡。经交警确认,事发时,许男的时速为37公里,属于超速驾驶电动车。
许男的家属认为,如果徐男所饲养的狗不去追许男,意外就不会发生,因此提告,主张狗主人徐男应当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不过,徐男认为,狗去追许男不是为了咬人,而且,狗也追不上许男,许男是自己没有尽到谨慎注意驾驶义务并超速驾驶,才会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在于许男。
最后,法院认为,许男应当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因为他作为电动车的驾驶员,应当要谨慎驾驶,注意前方的路况,可却在骑行的过程中,却多次往后看,存在过错。
法院指出,超速驾驶是属于违法行为,也属于过错行为,而且超速骑车直接影响撞击力度,这是造成许男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法院认为,是许男超速骑行并超越徐男的电动车后,车上的狗才跳车追赶的;同时,家属不能举证证明宠物狗能够对许男产生非常紧迫的危害性,应承担后果。
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判决许男承担80%的过错责任,狗主人徐男承担20%的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