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立委争议!陆委会称不能双重国籍 李贞秀喊不合理:除非先修宪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第15名「陆配」李贞秀。(图/翻摄自李贞秀脸书粉专)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由于民众党设有「2年条款」,现有8席不分区立委预计在2026年初辞职,由第9至16名递补,其中第15名为李贞秀,使得陆配参政权再掀讨论;但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7日表示,《国籍法》规定担任公职不能有双重国籍。对此,李贞秀回应,要她提一个依《宪法》不承认的国家的国籍放弃证明,逻辑上不合理,除非民进党完成修宪、承认共产党政权。

针对梁文杰称担任公职不能有双重国籍,李贞秀7日于脸书表示,「我来台湾生儿育女,在这块土地扎根超过30年,我热爱台湾热爱中华民国,我正正当当生活、规规矩矩缴税,这样都还能把我当敌人?」自己跟所有中华民国公民一样,拿中华民国身分证、出入境唯一仅只有中华民国护照,且必须申办台胞证才能顺利通关出入中国大陆。

李贞秀指出,自己从来不是共产党员,甚至父母都不曾加入过共产党,「身为台湾媳妇,仅因为我名列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出身就成了原罪?」自己对台湾、中华民国热爱不比任何人少,「民进党政客真的不要有这种撕裂族群的恶劣行径,什么年代了,还抱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大沙文主义」。

李贞秀提及,请民进党不要一天到晚想修理陆配、打压新住民,执政了还要操弄族群歧视,政治操作侵害新住民的公民合法权益,一边骗选票、一边恶意打压,「(民进党发言人)吴峥不当兵,我都没怀疑你不爱国,我合法依规在这块土地生活,若有任何危害国安事证,大可直接举报移送法办,不能仅凭无法选择的出生地就莫须有怀疑卖台,操弄族群歧视」。

李贞秀称,有人要她放弃根本不存在的「国籍」证明忠诚,现行中华民国法律规定,双重国籍者从事公职才必须提出放弃外国国籍声明,「要我提一个依中华民国《宪法》不承认的『国家』国籍放弃证明,逻辑上就不合理,除非民进党完成修宪、承认共产党政权,否则陆委会根本没存在的必要,直接并入外交部得了!」

李贞秀回应,或请赖政府努力找出自己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证据,「否则改天又任意指责我是火星国人、美国人,提出放弃国籍证明,我去哪里找那么多放弃国籍的证明?或许问题不在我什么时候来台湾,不在我有没有实质卖台行为,真正的问题在我有没有民进党党证。」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7日邀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外交部长林佳龙报告「美国总统大选后,对于美中台三边关系及未来国际局势发展之影响」并备质询。绿委沈伯洋询问,某办公室助理是中国籍,也在政党不分区名单内,陆委会过去曾用《国籍法》20条做解释,但这是适用中华民国国籍兼具外国籍者,陆委会有无新的解释?

梁文杰回应,「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跟《国籍法》规范不同样态,「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指大陆人民取得中华民国身分证10年后可有参政权,但《国籍法》规定要担任公职不能有双重国籍,两套法律解释上有冲突;陆委会从去年到现在看法一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只保障参政权,但要就任公职要回到国籍法,主管单位就是内政部。

▼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资料图/记者李毓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