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办陆居住证 不涉双重国籍

陆委会主委邱垂正提醒在陆国人,应考量居住证的相关风险。图/本报资料照片

大陆国务院日前宣布推出与大陆身分证号码数同为18码的台湾居民居住证,第一时间,引发我方质疑是否会涉及双重国籍。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昨(30)日表示,由于申办居住证无须在大陆设籍,因此不会有注销台湾户籍问题

本月16日,大陆国务院宣布推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只要在大陆居住半年(180天)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台湾居民,可持台胞证及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号码将采用与大陆公民身分证相同的18码,明(1日)起开始申办。当时,陆委会提醒,台湾民众申办居住证,恐会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1规定而失去台湾户籍,引发了外界高度关注。

面对居住证明开办,邱垂正昨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申办居住证者无须在中国大陆设籍,对于领用中国大陆居住证者,尚无违反两岸条例第9条之1规定,不会有注销台湾户籍的问题。

但邱垂正也指出,申办居住证可能涉及包括两岸公法权利义务冲突社会福利资源重复配置、是否影响国家安全或利益问题。他提醒国人,台湾民众申领居住证或将引发税务问题。

邱垂正进一步表示,依据大陆6月29日公布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明定在大陆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者,于缴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须就其在境内与境外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

他说,至于将来持有大陆居住证的台湾民众,是否构成税收居民,陆委会将会同相关主管机关持续关注。邱垂正提醒在陆国人,应关注并考量居住证的相关风险,审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