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前提!领用大陆居住证不违法 陆委会:没有立即被注销户籍的问题

记者徐政璿、蔡浩祥台北报导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邀请陆委会主委陈明通针对「大陆推行居住证,对我国的影响评估因应作为」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对于居住证议题发酵,陈明通在会前受访表示,一直以来都强调申报机制国人有在大陆长期停留的需要,会宽容看待,「北京政治企图,我们会严加防范」。

至于时代力量将提案修法,领有居住证者将除籍,并丧失在台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公职等其他权力。陈明通对此回应,尊重立委,因为是民意代表立法权,也尊重提案,在一个民主国家,都尊重方方面面意见

陈明通随后也在报告中表示,台湾民众领用「居住证」,并未在中国设籍或领用其护照,就没有违反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1的规定,「没有立即被注销户籍问题。 」陆委会正研拟《两岸条例》相关修法草案,推动国人领用「居住证」的申报机制,未来本机制建置后,政府将加强对于完成申报的国人,提供相关风险资讯咨询服务与急难协处,强化在陆国人权益的保障。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图/记者林敬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