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深化軍訓教育 我趕教官離校園

日前中共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中,修订了大陆的《国防教育法》,其目的是要「完善」其各级学校教育中的「国防教育体系」,从小学到初中、高中、大学的各个教育阶段中,「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必须进一步的深化与落实,这是大陆配合世局的发展,落实「全民国防」准备工作下的一环。

依中共新修《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大陆各大学及高中,「应接受」军事训练,也就是硬性规定必须要接受军训;各初中及小学,「应将」国防教育纳入课程。其目的是使小学生具备一定的国防意识,使初中生要掌握初步的国防常识和国防技能,使高中生及大学生,在就学期间就要接受基本的军事训练。

中共新修的《国防教育法》,对各阶段的国防教育有极其严格并具体的规定。《国防教育法》的用词,有「应当」、「应将」、「应接受」,与「可以组织」的四种差异,这是国防教育在法律上的硬规定,当然有其强制性。

过去几年我们到大陆旅游,常在大型公园或旅游胜地,看到几辆游览车载着大陆青少年或儿童,他们穿着解放军军服、戴军帽,并在军服上配有士官军衔,或尉官军衔的解放军军训教官带领下,实施军事训练。

我们也常在影片中看到,大陆高中及大学学生在校园中,他们集体行进唱军歌、踢正步,包括顶尖的北大、清华等院校也不例外。这些院校的老师及校长,也站在军训的会场四周,建立了学生军训的严肃性及必要性。中共《国防教育法》的修订,将像锁螺丝钉一样,使军事训练在大陆各级教育体系中,更加的重视与落实。

反观我们台湾的军训教育,在二十年前对军训教官的污名化与丑化下,军训教官被逼离了校园,现在各高中及大学中的教官已所剩无几。昨「非」今「是」,再谈什么「强化军训」,我看只是政客的梦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