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帮打离婚官司 遭委托人丈夫强推入电梯 自诉强制罪获胜

北市一名马姓律师协助一起协议离婚事宜,竟被丈夫以双手推入电梯内,他愤而自诉对方涉强制罪。台北地院审理后,依强制罪处罚金5000元,得易服劳役。可上诉。(图本报资料照)

北市一名马姓律师协助一起协议离婚事宜,竟被丈夫以双手推入电梯内,他愤而自诉对方涉强制罪。台北地院审理后,依强制罪处罚金5000元,得易服劳役。可上诉。

判决指出,北市一名钟姓男子因与前妻协议离婚,因不满其前妻委任马姓律师在场协助处理离婚协议事宜,于电梯间走道上,见马在电梯门旁,按压电梯按钮,等待钟的前妻、2女进入电梯,竟以双手将马推入电梯内。

钟男坦承有以双手将马男推入电梯内,但矢口否认有何强制犯行,辩称当时他与他前妻及2女已说好要在马不在场的情形下相处,但马突然又反悔,他才会有此反射动作,且他与对方肢体接触的时间只有4秒,并无妨害马行使权利。

法院勘验监视器画面后,认为钟男所为是有意识之行为,并非反射动作。钟男见马男在电梯门旁,按压电梯按钮,遂走向对方,并以双手将其推入电梯内,足见钟男所为,是意识清楚下,依其大脑运作而决意所为,因此不采信钟男辩词。

法院指出,钟男欲以此方式排除马男在场,而单独与其前妻、2女相处,其手段及目的均非合法,更难认手段与目的间有何合理关联,已非社会伦理所得容忍者,故钟男所为强制行为,确具有违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