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特定铝箔进口 将课反倾销税

陆制特定铝箔品反倾销税一览

财政部关务署31日宣布对陆制进口特定铝箔正式课征五年反倾销税,适用税率为19.42%~31.36%,并且追溯自今年2月22日实施,课税期间至2026年2月,因正式税率较临时税率低,预计厂商将申请退还溢缴税款。

涉案陆制特定铝箔货品为铝纯度在99.3%~99.9%的特定铝箔,进口税号「76071120006」及「76071190001」,多半用于食品包装、香烟褙纸、金纸。

我国课征反倾销税对象包括中国大陆的上海神火铝箔(28.20%)、厦门厦顺铝箔(19.42%)、昆山铝业(31.36%)、丹阳市精益铝业(27.23%)、江苏大亚铝业(27.23%)、其他制造商或出口商(31.36%)。

关务署表示,本次反倾销案起因于中钢集团旗下的中钢铝业公司申请反倾销税调查,因中国大陆现为全球铝箔第一大出口国,但近年来产量过剩,频频向欧美、亚洲等国倾销,已遭美国、欧洲各国、墨西哥等裁处贸易制裁。

根据中钢铝业申请资料显示,自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中国大陆铝箔大举出口至台湾,利用低价策略、蚕食鲸吞我国市场,一般铝箔国际销售价格约每公吨为4,197~4,791美元,但大陆铝箔销售价格为3,024~3,344美元,明显有倾销情况。

经半年调查后,财政部与经济部今年初也发布反倾销税初步判定,认为陆制特定铝箔确实有倾销情况,关务署也从今年2月22日到6月21日开始课征临时反倾销税19.86%~32.36%,主要是依照去年资料所估算的初步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