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制BPO反倾销税 再课5年

陆制BPO反倾销税一览

财政部关务署21日指出,陆制过氧化苯甲醯产品(简称BPO)第二轮反倾销税落日调查已完成,自即日起继续课税,适用税率为5.2%~26.67%,其最低税率较上一次高出近一倍,主要为倾销情况更加恶化,而课税期限为2022年3月21日至2027年3月20日。

台湾时常进口的陆制BPO为化学药剂,工业用含量纯度为70%~80%,主要用于纺织品、头发漂白或牙齿美白。

关务署指出,自2010年5月20日起,我国对陆制BPO产品课征反倾销税4.73%~59.7%,为期五年,但年限届满前台企提出申请继续延常,启动第一次落日调查。

而我国在2016年3月14日完成陆制BPO第一次落日调查,财政部与经济部认为仍然有倾销情况,因此公告继续课征,税率则降为2.35%~26.67%,2021年3月课税期限届满,我国企业育宗特用材料公司再提出申请,因此启动第二次落日调查。

如今财经两部第二轮落日调查结果出炉,认定陆制BPO不仅仍有倾销情况,而且比前一次更为严重,依照问卷调查结果,涉案的江苏强盛化学公司及子公司滨江化工,倾销差率从过去的2.35%上升到5.2%,我国核实认定倾销税率为5.2%。

至于其他陆厂商皆未回复我国问卷,财政部依陆制BPO平均价格计算倾销差率并认定倾销税率为26.67%。

经济部认为,陆制BPO产品目前陷入产能过剩情况,依调查资料显示,陆厂商的产能利用率多为四到七成左右,而且每年陆产品出口量约7,218.8公吨,若产能全开,估计每年出口量可达到1.04万公吨至1.88万公吨,相较我国每年进口量486.6公吨多出20倍以上。

由于两岸地缘相近、贸易往来密切,经济部认为,台湾仍为大陆厂商去化过剩产能的主要地点,具备倾销可能性及诱因,有必要继续课征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