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推惠台10措施 明年1/1试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9月12日公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简称福建对台21条)。

大陆出入境管理局6日指出,研究推出10项措施,进一步促进闽台人员往来、便利台湾民众在福建居住生活,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在便利台湾民众往来方面,大陆出入境管理局的新措施将实行台胞证「线上办」、「口岸办」、「集中办」,使办证方式更便捷,办证管道更丰富,让台湾民众到福建能「想来即来」。

其中,搭乘「小三通」航线到福建的台湾民众,可以登录大陆出入境管理局APP、微信以及支付宝小程式线上申办一次有效台胞证,入境抵达口岸后即可领证。

新措施也将缩短台湾民众定居审批和办证时限。台湾民众申请在福建定居的,可向拟定居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定居申请,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天缩短为10个工作天。经批准的,可在拟定居地办理落户(意指报户口)。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时限,由七个工作日缩短至五个工作日。

在便利闽台人员和船舶通行方面,将在相关对台客运口岸增设资讯采集点,方便自愿留存资讯的台胞使用边检快捷通道,同步实现「一地备案、全国通用」。

针对往来闽台船舶(包括台湾渔船、小额贸易商船)事务,大陆出入境管理局指出,将全面实行往来闽台船舶进出港边防检查手续线上预报预检,提供24小时边防检查通关保障,进一步便利两岸民众往来,降低企业营运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