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新治安法草案罕见引发学者公开批评 官媒评论员直言内容不妥

陆新治安法草案罕见引发学者公开批评,官媒评论员直言内容不妥。(蓝孝威摄)

中国大陆政府公布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在社交媒体上罕见地引来多名法律学者公开反对。据美国之音报导,这部还在征求公众意见阶段的草案近日成为了中国网络上最具争议的话题,已经有上万人在中国政府的网站上参与了意见征求。

中国大陆本周早些时候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已经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并开始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草案的新增内容包括将「有损中华民族精神」和「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言行列为可被惩罚行为,这引起了不少争议。

草案并没有对这两种行为给出明确定义,从而引发了法律界学者的担忧。他们认为这恐怕会像目前的「寻衅滋事」罪名一样成为「口袋条款」,带来政府权力滥用的风险。

报导引述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在她的微博上写道:「『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是内涵极为模糊的概念,不同的人会有完全相异的理解与把握,将其作为法律上的处罚标准,必然面临处罚标准过于模糊的问题,容易造成任意扩张行政处罚的范围。」

她还警示说,这会刺激民粹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情绪的蔓延,从而进一步恶化公众舆论环境,甚至给中国的外交造成障碍。

劳东燕的这段贴文发表不到两天已经获得超过20万点赞。贴文下一条点赞最高的评论写道:「支持,模糊最容易造成扩大,最后变成人人自危。」

报导称,就在上个月,中国因为日本排放核污水而发起了近年来规模最大的反日宣传,还推广虚假信息。一些日本品牌遭到网友群起抵制,抢盐风潮也蔓延各地。

报导称,大陆法律专家们的讨论与争议聚焦在草案里列出的两条可被惩罚的言行:「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和「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行为。

报导引述中国的宪法学者童之伟在微博上表示:「建议暂不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第2-3款。『中华民族精神』由谁确认,按什么程序确认?『中华民族感情』由谁体认,按什么程序体认和确定?这都是极大的、几乎无法循法治原则操作的问题。」

这次的草案让法律学者罕见发声,也促使部分公众积极加入讨论。「怎么看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成为了微博的热搜话题之一。网民们相互呼吁去中国人大网站的草案征求意见页面上留言。这次的意见征集将截止于9月30日。

报导称,已经有近5万人参与该草案的意见征求,留言近6万条。作为对比,其他4部同样在征集意见的草案各自只收获了几百条留言。

连官方媒体《环球时报》特约评论员、前主编胡锡进也发文表示理解对该草案的担忧。

胡锡进在微博发文称:「老胡主张立法者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第2、3款的内容做进一步完善,针对疑义将『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情况做出细化。也希望各地公安部门在法案正式公布后,准确把握立法的初衷,不要因为机械和过度执行而触发公众情绪,引发违背立法本意的负效应。」

此外,草案的第59条同样引起学者担忧。该条规定:「以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等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报导引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在一篇文章里表示,将「侮辱」、「谩骂」当作阻碍行为,意味着普通人或许会仅仅因为辱骂就被拘留,这违背了现代法治的「少拘慎罚」观念。这篇最初发表于中国媒体澎湃新闻的文章已经遭到删除。

学者和部分网友的担忧遭到民族主义阵营的批评,一些博主们认为对草案的担忧是出于反对者自己心里有鬼。

报导引述博主「正直的磊哥」的微博文章:「只有坏人才会害怕监控摄像头,不管他们怎么辩解,拿出什么道貌岸然的逻辑,但是都不能否认他们屁股是歪的,所以他们反对的东西,一定是我们做对的,所以必须要支持《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改!」

报导称,中国公众对于此次草案支持与不支持的真实比例还不清楚,但目前网络上的几个投票都显示这是一个两极化严重的话题。据《观察者网》发起的一个微博投票中,6600人表示支持,6000人表示反对。在北京新闻广播发起的投票,8500人表示支持,6800人表示反对。

中国最初于2005年出台《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次修订新增的内容还包括对于考试作弊、组织传销、妨碍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升放携带明火的孔明灯(天灯)、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等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