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认定高虹安论文大幅抄袭 指她「用司法使批评者噤声」

▲高虹安(中)告旅美教授陈时奋涉加重诽谤不起诉,被反控涉嫌诬告,今(21日)被判刑10月。(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资策会先前控告新竹市前市长高虹安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审理近1年半因逾期提告而吞败,但审理高虹安被旅美教授陈时奋指控涉嫌诬告的台北地院合议庭,今(21日)不仅判高10月徒刑,更直接认定高的论文「确有大幅抄袭之情事」。详细的判决理由也曝光。

事实上,司法实务对诬告罪的起诉率偏低,判有罪个案并不多见,诬告罪法定最重判刑7年,若判刑6月以下虽不得易科罚金,但有机会易服社会劳动免坐牢,高虹安无前科,初犯诬告罪被判刑10月、未获缓刑,若就此定谳须服刑,已算罕见重判。而合议庭更在判决中指高虹安,把司法当成「使批评者噤声的工具」,虚耗侦查资源、妨害我国司法权之行使,使陈时奋面临刑事追诉风险,所为甚有不该、应予非难。

陈时奋今回应「这个判决是对所有政治人物的警惕,不要利用滥诉制造清白的假象,获取不当的选举利益。高虹安胆大妄为,明知论文抄袭,还大胆对我提告,甚至捏造证据交给检察官,要如入我于罪。她罪有应得!我希望过去跟着高虹安抹黑我的人,能够停止对我的无端攻击。我没有做错任何事,只是善尽公民义务为民除害。」

▲陈时奋回应高虹安被依诬告罪判刑10月「是对所有政治人物的警惕」。(图/记者黄哲民摄)

合议庭认为,高虹安明知自己2018年就读美国辛辛那提大学所提交的博士论文,抄袭自己2017年任职资策会时,与同事、博论指导教授李杰合著并发表的2篇期刊论文,而陈时奋从2021年9月到2022年7月,就以笔名「翁达瑞」陆续发表《被指导教授除名的高虹安》、《师生合谋之学术不伦:李杰与高虹安的故事》、《高虹安退出政坛吧!》等文质疑。

合议庭指出,高虹安觉得陈时奋的文章对她当时竞选新竹市长的选情不利,因此于2022年8月26日告陈涉嫌加重诽谤,目的是「吓阻各界继续讨论、批评其博士论文抄袭问题,以制造寒蝉效应」。

合议庭指出,检方侦办比对高虹安的博论与遭抄袭的资策会期刊论文,确有诸多内文相同近似、图样相同、表格内数据相同等情形,据此认为陈时奋对可受公评之事合理评论、犯罪嫌疑不足,将陈不起诉确定。

但合议庭审理时,再度比对,认为高虹安博论与资策会期刊论文「几乎所有文字一字不漏」、显逾合理使用范围,高虽辩称「自我抄袭」不算抄袭,但她引用与他人合著内容,却没详细引注或列入博论参考文献,且被引用的期刊论文著作权属于资策会,并非高「自己的著作」。

至于高虹安提出辛大教授回函,佐证校方确认她博论没版权问题,合议庭认为这是个人意见、没考量资策会的著作权,不足采信。

合议庭认定,高虹安并非毫无智识程度与社会工作经验之人,被质疑自己博论有抄袭瑕疵时,才以「挤牙膏」方式,把其中1篇被引用期刊论文增补到自己博论参考文献,显然意图侥幸、抱持「被发现再处理」的心态,若自认没抄袭,大可一并将2篇期刊论文都增补进博论参考文献。

合议庭指出,陈时奋PO文指摘高虹安博论涉及抄袭,与事实并无相悖,高告陈涉嫌加重诽谤,显然是因「抄袭幅度过大,为免违反学术伦理之情事为他人所发现」,且用增补后的博论版本当证据,可见高是基于诬告的直接故意,意图使陈受刑事处分。

本案源于2022年高虹安获台湾民众党提名参选新竹市长期间,原新竹市长林智坚爆发硕士论文抄袭事件、最终错失转战桃园市长宝座机会,陈时奋多次PO文声援林,并指高2018年就读美国辛辛那提大学的博士论文,大量引用资策会2017年2篇期刊论文却没标注出处,也涉及抄袭。

高虹安同年8月告陈时奋说她「被指导教授李杰除名」等语,与事实不符,涉嫌加重诽谤,台北地检署侦办认为陈对选将品行等可受公评之事合理评论,去年(2023年)将陈不起诉。陈随即提起自诉,反控高涉嫌诬告,陈自称「善尽公民责任的大学教授」,主张抄袭对西方政治人物而言是「死罪」,所以他PO文揭露高的诚信问题给选民知道。

资策会2022年另案提自诉、控告高虹安博论抄袭资策会2篇期刊论文各约8成与3成,涉犯《著作权法》,北院审理将近1年半,调解5次都破局,最后认定资策会提告逾期,在高虹安于立委任内所涉贪污罪一审判刑当天,判决资策会自诉不受理,资策会所提附带民事求偿,移送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