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闵是否抄袭论文? 教育部:台大自行认定

管中闵论文抄袭案,教育部确认由台大自行认定。(图/记者徐文彬摄)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台大针对管中闵担任台哥大独董事件,已经回函教育部,但教育部又针对「论文抄袭案」重开内部咨询会议,最后界定学术伦理的讨论范围,除了有正式审查、公开发行的著作外,其他的论定回归各校或各学术领域同侪处理,也就是说,台大可以自行认定,除非校务会议再翻盘,不然此事应该落幕。

日前台大针对管中闵的论文抄袭案回函表示,「論文发表的形式格式属于相当粗略之初稿阶段,不需要深究」,教育部对此认为是台大没有界定清楚,26日下午开学术审议会,讨论研讨会论文的界定,最后得出3点结论,除了符合国内外正式审查程序,且集结成册出版公开发行、以光碟发行或在网路公开发行的著作,并可供外界公开查询的成果之外,都交由各校或各学术领域同侪认定。

▲管中闵论文与学生雷同处。(图/张廖万办公室提供)

教育部表示,对于管中闵的论文抄袭事件,不会用行政权来主导,但提供结论给学校参考,所以台大只要自行做出认定决议就可,但学校整体必须要有统一立场,无论是遴委会学伦会或是校务会议,只要结论相同,教育部就会尊重结果

据了解,学审会所有成员共35人,依学术领域不同,其中9人组成工作小组,负责日常性学术审议事项,大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工作小组会议3个月一次,26日的会议属于工作小组会议,共7人出席;会议主要厘清「学术成果」的范围和定义,没特别针对管中闵或其他人的个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