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始终称未收到台大认定抄袭公文 全教产批:如鸵鸟
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论文案遭指控涉嫌抄袭,台大认定林智坚抄袭且情节严重,建议撤销学位,林智坚始终坚称个人清白。(本报资料照)
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论文案遭指控涉嫌抄袭,台大认定林智坚抄袭且情节严重,建议撤销学位,但教育部始终声称没有收到台大作成决议的公文,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教产)反问:「网路无界限,社会各界均已看到公文,唯独教育部如鸵鸟般看不到?」不过据查证,教育部在9日傍晚就对媒体说明已收到台大认定林智坚论文抄袭的函文。
根据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第7点已指出:学术伦理案件,依下列方式处理:涉及学位授予案件依《学位授予法》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学位授予法》第17条也明确说明,学校授予之学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撤销,并公告注销其已颁给之学位证书;有违反其他法令规定者,并依相关法令规定处理:入学资格或修业情形有不实或舞弊情事。论文、作品、成就证明、书面报告、技术报告或专业实务报告有造假、变造、抄袭、由他人代写或其他舞弊情事。
全教产表示,台大既已认定林智坚论文抄袭且情节严重,依据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及《学位授予法》,撤销学位及公告注销已颁给之学位证书,已是必然的途径。
虽然林智坚不出席台大学伦会给的3次机会,却试图于中华大学捍卫其清白,全教产强调,支持台大的处理与决定,因为没有学术伦理与诚信,就没有学术名誉,被誉为「台湾第一学府」的台大,在国际上享有很高学术声誉,故台大必定要坚持学术伦理与诚信的界线。
全教产提到,将来若当事人未来申诉后证明此事为真,期盼执政党勿硬拗,也不宜以政治黑手干预与践踏学术尊严与学术伦理,给学术界最坏的示范,因为这严重影响社会观感、更涉及国际声誉;伤害学术伦理,实为教育负面示范。
全教产也呼吁教育部,未来除加强对学术伦理规范的宣导和教育,也要设法避免台湾各大学再发生违反学术伦理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