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又状况外? 今年14件论文抄袭遭撤学位 逾半未报惹议

前新竹市长林智坚与桃园市长郑文灿爆出论文抄袭。图为两人日前竞选广告。(本报资料照)

近来政治人物论文抄袭案频传,但依照大专校院收到的论文撤销通告统计,今年全国公私立大学学位撤销案达14件,教育部接获撤销通报数却仅6件,不到一半,外界质疑教育部又在状况外。教育部则回应,依照《学位授予法》第17条,未强制规定报部,不过未来将和国家图书馆勾稽,掌握实际学位撤销案件数。

根据《学位授予法》第17条之4规定:「学校依第一项规定撤销学位后,应通知当事人缴还该学位证书,并将撤销及注销事项,通知其他专科学校、大学及相关机关(构)」前新竹市长林智坚与桃园市长郑文灿爆出论文抄袭后,校方对两人撤销文凭后,也发函给国图,论文都被下架。

今年全国遭撤销或开除学籍达14件,其中4件为公立大学、10件为私立大学。教育部说明,民国107至111年共24件符合《学位授予法》第17条抄袭情事并撤销学位案件,分别为107年4件、108年4件、109年5件、110年5件、111年6件,上述24件中则有13件为硕士在职专班。但今年教育部统计仅有6件,则明显和大学端收到的撤销统计件数不合。

教育部指出,依《学位授予法》规定第3条第1项规定,学位授予是大学权责,由大学授予学位,现行第17条第3项针对通报部分已规定,学校于撤销学位后,应通知其他专科学校、大学等机关构,「代表并未强制学校撤销学位后一定须通报教育部。」

教育部也说,学校在撤销学位后均会通知国家图书馆,后续也会与国家图书馆进行勾稽,掌握大学通报学位撤销案件数。

大学问网站执行长魏佳卉认为,《学位授予法》的研订乃是基于大学自主,各校学位撤销没有提报教育部,教育部也没有强制规定与管辖,并没有错误。简单来说,就是此案并非教育部的责任,各校对于涉及抄袭的论文而撤销学位,则是校方基于保护自己信誉的做法。

魏佳卉特别提到,国民党籍高雄市议员李眉蓁因论文抄袭而中山大学硕专班学位被撤销之后,便不断爆出政治人物涉学术歪风。近来正值选举期,检举或爆料风气因此更盛。而相关事件受社会大众关注,其实也是提醒大学,广设在职专班之后,得面临的是前来报名的社会人士不具备写论文的能力,不少人因此找代写或是由下属代笔。学校自己也必须有所认知,一定要做好论文品质把关,否则受损的绝对是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