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论文抄袭案只撤销学位!全国私校工会理事长:教授也该惩处
▲中山大学爆发在职专班硕士论文抄袭案。(图/翻摄中山大学网站,下同)
中山大学被爆出在职专班学生论文抄袭南台科大学生的论文,针对此事,全国私校工会理事长尤荣辉发出声明表示,只要快速拿到学位的抄袭诱因还在,这股歪风就不会根绝,认为最重要的还是指导教授必须严格把关,各校也应建立惩处制度。
中山大学日前接获检举,指称有硕士在职专班的学生论文涉嫌抄袭。29日校方证实,指2018年高阶公共政策硕士在职专班(EMPP)有硕士生的论文疑似抄袭南台科技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2017年的硕士论文。
在接获检举案后,中山大学校方请EMPP所属的社会科学院进行审理,社科院也依照校内规定和程序,成立审定委员会,经过审议后,决议此检举案「成立」,确认该论文抄袭,审定结果认为应撤销硕士学位。
针对此事,全国私校工会理事长尤荣辉表示,自从2016年台大爆发医学论文造假案后,教育部与科技部开始积极建立学术伦理制度,许多大学也设立伦理与研究诚信办公室,但从国家图书馆公开资料显示,此次中山大学爆发的论文抄袭案,两篇论文的中、英文题目和摘要几乎雷同,认为即使有论文比对系统,依旧出现抄袭歪风。
尤荣辉提到,近年许多大学为了广招学生,不再要求学生入学背景与专业程度,尤其以EMBA或管理相关硕士在职专班特别严重。学生入学程度不佳,又希望能快速拿到学位,许多投机取巧的学生就会抄袭或花钱请人代写。他认为,只要诱因还在,论文抄袭歪风不会根绝,且中山大学在此次论文抄袭案中并未对指导教授进行任何惩处,突显出大学治理有问题。
尤荣辉认为,应该要建立相关制度,要求指导教授严格把关,对于疏于指导的教授各校也应建立惩处制度,并强化论文比对系统,才能减少论文抄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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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在职专班学生论文抄袭南台科大生 经查已遭撤销硕士学位
2016年11月台大爆发医学论文造假案后,教育部与科技部开始积极建立学术伦理制度,订定监督与管理办法,许多大学也设立学术伦理与研究诚信办公室,学术界吹起一股「学术伦理风」,大专教师必须参加学术伦理研习,研究生被要求必修相关课程,可见违反学术伦理歪风横行,已让政府感受到非大力整顿不可。
中山大学EMBA硕士论文被爆抄袭南台科大财经法所硕士论文,从国家图书馆公开资料显示,二篇论文的中、英文题目和摘要几乎雷同,中山大学的陈姓硕士胆大妄为至止,令人瞠目结舌。
可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算修过学术伦理课,又有论文比对系统,但仍无法遏止论文抄袭歪风,甘冒被撤销学位风险、铤而走险者大有人在。近年许多大学为了广招学生,不再要求学生入学背景与专业程度,尤其以EMBA或管理相关硕士在职专班特别严重。学生入学程度不佳,又希望能快速拿到学位,许多投机取巧的学生就会抄袭或花钱请人代写。
中山大学EMBA陈姓硕士生抄袭「技术欠佳」,一般人一眼就可看穿,可见指导教授未严格把关,但也有可能是论文比对系统未发挥作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诱因还在,论文抄袭歪风不会根绝,只会更进化,治本之道还是大学系所和指导教授要严格把关,对于疏于指导教授各校也应建立惩处制度。
国立大学管理太过松散,教评会功能不彰,充斥息事宁人、「师师相护」的文化,学生论文违反学术伦理,指导教授应负相当责任,关于本案中山大学似未对指导老师作任何惩处,突显国立大学治理大有问题。
教师法第17条明订教师有「严守职分,本于良知,发扬师道及专业精神」的规定,第18条规定违反教师法第17条规定者,应交教评会评议并依相关法令规定处理。中山大学认为教师法只有续聘与不续聘教师的规定是推卸责任的说法,事实上学校只需依教师法第18条就可对疏于指导教授给予适当的惩处。
另外各校也应强化论比对系统,若经费不足,教育部也可考虑补助各大学,或可减少论文抄袭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