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立大学「撤销学位」10年70件!近5年确认「论文抄袭」至少17案

教育部统计近10年公私大学撤销学位约有70件。(图/记者崔至云摄)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国民党高雄市长补选候选人李眉蓁硕士论文抄袭风波持续上演,根据教育部资料显示,近10年公、私立大学撤销学位约有70件,其中还包括台大、清大、台师大、政大等多所名校,其中有17件是因「抄袭」而撤销学位,在职专班件数则超过一半。

教育部查近5年收获检举或通报确认属抄袭撤销学位者,计有17案(105年1案、106年0案、108年5案、108年9案、109年2案)。为落实学术自律,确保大学校学生学位论文品质,一方面请各校积极建置学位论文之专业符合检核机制,另一方面针对学位論文延后公开或不予公开应有审核机制,并定期自我检视及适时揭露。

教育部表示,依学位授予法第17条规定,学校授予之学位,有「入学资格修业情形有不实或舞弊情事」,或「论文、作品成就证明书面报告技术报告或专业实务报告有造假、变造、抄袭、由他人代写或其他舞弊情事。」,应予撤销,并公告注销其已颁给之学位证书;有违反其他法令规定者,并依相关法令规定处理。

教育部说明,各校如有学位论文与专业不符合检举案件时,除应依校内相关程序与机制,自行检核并将结果报部外,教育部同时将邀集该系所所属领域专家进行书面检视。学校应依照自我检核及本部检视结果,针对涉入检举案件,课责教师并要求系所改善。

▲国民党高雄市长补选候选人李眉蓁硕士论文抄袭,引爆一连串风波。(图/记者洪正达摄/记者洪靖宜摄)

另外,教育部指出,学生受教权益查核时,也将一并检视所提送学位论文之专业符合检核机制,如个别系所在学生提送学位论文之专业符合检核机制确有严重缺失者,请学校要求该系所限期改善,并将改善情形送部。针对学位論文延后公开或不予公开应有审核机制,如确认学生所提供之学位论文需延后公开或不予公开之证明文件等,避免浮滥。

教育部指出,以上学校处理上有不当或不作为,将通知学校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将命该系所停招、减招或禁止该系所运用核予学校的奖补助款。教育部强调,将了解各校系的学位论文公开情形,适当揭露,并列入后续新增系所、招生总量及相关补助案之重要参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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