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控「纵放狼师」错失停职时机 教育局澄清:2案适用不同法条

▲民进党今召开记者会痛批北市府行政怠惰,放任狼师在幼儿园犯案长达1年。(图/记者杜冠霖摄)

记者杨惠琪/台北报导

北市私立幼儿园性侵案延烧,民进党今召开记者会痛批北市府行政怠惰,错失停职与开罚时机,才会放任狼师犯案长达1年,让更多女童受害。北市教育局今再度澄清,民代所指的两起案件是不同个案,因第一案发生时《教保服务人员条例》修正案尚未施行,加上行政和司法调查均查无证据,才没有将行为人停职。

北市教育局今发布新闻稿还原时序说明,第一案于2022年7月接获幼儿园校安通报,当时只有1件个案通报,并未接获家长陈情或验伤单资料,经调阅6至7月监视器并启动行政调查,查无实据,而旧的《教保服务人员条例》并无规范教保员在调查期间应暂时停职。此案去年台北地检署也因证据不足,不起诉结案。

北市教育局指出,第二案是在2023年7月陆续接获多件个案通报,案件经调阅监视器画面,查证属实,已重罚行为人和负责人总计133万元罚锾,且均终身不得在教保服务机构任教,目前司法尚在侦查中。

北市教育局说明,两起案件法规适用不同,因行为人身分为「教保员」适用《教保服务人员条例》,2022年7月第一案适用旧法,依照旧法规定,教保员必须有「行为违反相关法令,损害儿童权益情节重大,经有关机关查证属实」才可解聘或解雇。至于2020年7月教育部的函文,教保员涉性平或儿少事件,可经性平委员决议暂时停职,当时因行政调查证据不足,未能提送委员会决议。

教育局指出,2023年3月1日《教保服务人员条例》新法上路,针对幼儿园隐匿第一案后来进入司法调查程序,园方未依规定停聘行为人,已裁处幼儿园负责人最重30万元罚锾。也在2023年7月第二次接获检举后,即依据新法对园所未规定通报与解聘,已处以最高罚缓,且终身不得从事教保工作。

教育局表示,对幼儿园发生这样的憾事,也十分痛心,若有查明相关证据,决不会纵容行为人持续任教,同时也呼吁中央应就幼儿园教保相关人员如涉有刑事案件,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间,应建置连系平台,强化横向联系,以减少空窗期。

针对外界批评,教育局只靠监视器调查,市长蒋万安已要求教育局,全面盘点相关案件时序、流程、法令及困境进行检讨,除调阅监视器画面的行政调查外,应再进行幼儿、家长、幼儿园教师的全面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