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照顾长者 桃园「高龄友善换居专案」6月起跑

桃园市今天举行市政会议,宣布「高龄友善换居专案」将从6月起跑。(桃园市政府提供/陈梦茹桃园传真)

桃园市今天举行市政会议,桃园市长张善政听取都发局住宅发展处「高龄友善换居专案」专题报告,拍板「高龄友善换居专案」将于6月开放受理,为让专案更广为周知,并提高适用族群的使用动机,要求新闻处加强宣导、社会局及民政局等相关局处协助分析有需求或可能适用专案的长者,让政策有效发挥效益,落实照顾长者的美意。

张善政指出,市府重视市民的居住权益,除照顾长者也关注原住民、新住民、年轻人等不同族群,目前市内社会住宅提供原住民族5%入住比例保障,实际入住比例达10%,今年6月1日起新住民也会纳入社会住宅政策户资格。此外,今年5月1日起已扩大社宅经济弱势租金分级,降低经济弱势家庭的租金负担;而育儿托老优先开放10%社会住宅申请政策,已于芦竹一号社宅开始实施,未来开办的社宅也都会适用。

住宅发展处处长庄敬权表示,考量65岁以上长者上下楼梯行动不便,市府推动「高龄友善换居专案」,采「以屋换屋」方式,让长者将自有住宅交由市府委托的包租代管租屋服务事业管理包租,可换居至市府兴办的社会住宅或承租其他物件,让长者获得更舒适的居住环境。

市府说明,「高龄友善换居专案」申请资格共5点,包括申请人为年满65岁的中华民国国民、申请人限于桃园市持有1户自有住宅且该住宅应取得本府包租代管出租资格、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于桃园市、双北、基隆及新竹县市均无持有其他自有住宅、平均每人每月收入应不超过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的3.5倍(112年为5万5920元)、不动产总价值则应低于本市中低收入户家庭财产之财产一定金额(112年为新台币580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