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呛小英 难道她是主权未定国家的总统吗?

马英九献「声」恢复中国史记者会驳斥台湾主权未定论(简立欣摄)

台湾光复节前夕,历史教育新三自运动协会再度召开「反对去中国化历史教科书记者会」,前总统马英九以录影方式致词表示,部分教科书的「台湾主权未定论」说法错误百出。

马英九表示,去年也参加了「历史教育新三自运动协会」的记者会,谴责民进党政府的去中国化历史课纲,很遗憾的,一年来去中国化的脚步未曾停歇,我们看到,以新课纲编写、今年开始使用的历史教科书里充斥各种不符史实的谬论。他是学国际法的,要特别对教科书里提到「台湾主权未定论」,企图否定中华民国治理台湾的基础,给予严正驳斥。

像新版(南一版)历史教科书中提到,有人认为《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不是正式条约,中华民国统治台湾的正当来源遭受质疑,因此有「台湾主权未定论」的说法。又说,日本在《旧金山合约》中未明确宣示将台湾、澎湖转移给哪个政权,还说,有人认为,《中日和约》里日本只宣布放弃台澎,并未说明将主权移交中华民国。这些说法是错误百出。

马英九说,《开罗宣言》宣示日本窃自中国的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必须归还中华民国。《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日本降伏文书》第一段与第六段都提到要遵守《波茨坦公告》,这三项文件,透过日本降书结合在一起,均清楚要求日本遵守《波茨坦公告》须归还台湾给中华民国,虽然《开罗宣言》遭质疑不是条约,仅是战时新闻公报,但事实上,依据海牙国际法院1933年在东格陵兰一案(East Greenland Case)中所宣示:任何一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外所做有关领土之决定或及针对具体事项所做的承诺,在国际法上对该国均具有拘束力,更何况发表《开罗宣言》的三位元首或首相,都是战时同盟国最重要的领袖。

马英九表示,事实上,不论是美国国务院或日本的外务省,战后均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及《日本降伏文书》列为条约或国际协定,纳入两国的条约集,《日本降伏文书》更被收入《美国法规大全》(United States Statute at Large)及《联合国条约集》(United Nations Treaties Series),当然具有国际法效力。美国杜鲁门总统还特别在1950年1月5日发表声明,将上述三份文件重述一遍,强调各国都接受中华民国在台湾行使主权。所以,《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与《日本降书》三位一体,环环相扣,都是国际法上的条约。

1952年4月28日,中华民国与日本在台北签订《中日和约》与《照会第一号》,作为我国与中共均未应邀参加的《旧金山和约》的延伸。《中日和约》里规定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群岛主权,承认《马关条约》无效,并承认台澎地区人民具有中华民国国籍。更重要的是,《照会第一号》更明文规定「本条约各款关于中华民国之一方,应适用于中华民国政府控制下或将来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领土」。签约当时,台湾、澎湖已在中华民国的控制下,因此,《中日和约》事实上已透过《照会第一号》,承认台湾、澎湖为中华民国领土,此点毫无争议。马英九痛批,但签约67年来,一直有一些不熟悉这段历史的人还在说台湾地位未定,现在居然连教科书都倡言此事,无法肯定自己国家的主权,实在荒谬!「难道蔡总统是个主权未定国家的总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