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惨营销之风须狠刹
胡欣红
近日,博主“我叫牛一群”发布视频称,她在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卫城镇偶遇了一名当地男孩,这名男孩成绩优秀,但家境贫困,哥哥考上了北京大学,自己却辍学在家卖苹果。视频内容感动了不少网友,然而,这些都是博主虚假摆拍的“剧本”。
直播时代,泥沙俱下,卖惨式营销更是其中一颗毒瘤,屡屡刺痛公众的眼球。经过当地有关部门的调查,视频中出现的男孩,其哥哥虽然在北京上大学,但上的不是北京大学。男孩也绝对不是像博主所说的那样,是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才辍学在家,而是因为厌学严重才辍学。镇、包村干部以及男孩家人曾多次入户劝其复学,都未成功。男孩家中的苹果树只有几十棵,目前还未开始销售,且当地果农售卖苹果都是商家上门订货,货车从果园直接拉走,不存在靠人力背到镇上售卖的情况。原来这一切都是视频博主导演的,就连卖苹果的男孩也是博主以每天200元的价格雇的。
这样的套路其实并不新鲜。几年前,凉山州公安局曾公布了一起摆拍渲染凉山贫困,发布不实视频博眼球,从事网络直播带货牟利的典型案例。案件中,所谓“团队”塑造了一个凉山地区的小姑娘“阿佳”,称其父亲去世,没见过自己母亲,上不起学,身世凄惨,还采用滴眼药水、掐孩子等手段,人为制造女孩流泪场面。很多人在同情之余慷慨解囊,购买视频中所谓的凉山地区贫困村民销售的自产苹果。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通过故意摆拍贫困、虚构生活场景博取眼球、吸取粉丝关注、借机带货牟利的行为,严重扰乱网络空间公共秩序,理应依法严惩。令人遗憾的是,即便是遭到“顶格处罚”的上述团队成员,除了策划人赵某某被行政拘留7日之外,其他成员分别被罚款500元。这样的处罚力度所起到的警示作用有限。
据警方披露,网红团队已经形成了“吸粉—引流—带货—变现”的产业化运作模式,以及“上游供货商家—包装引流团队—虚假助农主播”的吸粉带货利益链条。网红们在公司的孵化下,打着助农旗号,通过摆拍虚假视频,打造“大凉山原生态”人设,带货销售假冒的大凉山特色农产品,谋取高额利益。
专业人士指出,摆拍卖惨的骗流量行为,已经违反《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如果视频发布者有以此骗取粉丝打赏情节的,则应考虑其是否构成诈骗,并视诈骗金额决定采取治安处罚措施乃至刑事制裁措施。
卖惨营销不能轻纵。此前披露的四川首例“系列网红直播带货案”中,凉山州昭觉县人民法院以虚假广告罪判处网红赵某(赵灵儿)、阿日某某(曲布)等人8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背后的助农公司负责人张某获刑3年2个月。今年年初,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人民法院对“凉山孟阳”“凉山阿泽”案一审宣判,8人因虚假广告罪被判处9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金。
两份判决,彰显了法治的态度,有效震慑了不法之徒。针对摆拍卖惨等违法犯罪,必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并积极探索建立网络乱象治理长效机制,全力净化网络环境。
让消费爱心营销公益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平台也不能置身事外。平台要加强审核把关,不能为了流量推波助澜,一旦发现视频内容造假,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主体采取警告或者封号的方式,及时遏制这股不良营销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