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住“卖人头”歪风,让职校实习回归正轨

□丁家发

云南一职业院校17岁学生实习“劳累病死”案件近期引发社会关注。尽管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但一些职校仍向企业或劳务中介机构输出学生工。原本意在提高职业学校学生技能,让职校专业和产业密切接轨的职校实习,在少数地方演变为向流水线工厂提供廉价劳动力的“卖人头”交易。(4月14日《半月谈》)

17岁学生实习“劳累病死”案件引发社会关注,让一些职校实习“卖人头”乱象和歪风浮出水面,如300名学生干一个月能提成63万元,职校把实习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赚钱的工具。笔者认为,职校如此“卖人头”歪风亟待整治。

毋庸置疑,实习是教育实践重要环节,有利于职业院校学生将课本上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然而,在现实中,实习专业不对口、强制实习、高强度工作、差价工资等乱象,备受学生质疑。乱象背后无疑是利益作祟,一名劳动中介负责人透露,低廉的学生工价已成有的职校、劳务公司赚“人头费”的摇钱树。比如,工厂缺人,给劳务公司报价25元每人1小时的费用,劳务找到学校相关人士,给学校22元每人1小时的费用,学校给学生15元的工价,差价7元就是提成。假如学校组织300人,一个人工作1个月,每天10小时,那么,学校就能提成63万元。

在如此诱人利益驱动下,一些职校则不顾学生的利益,纷纷充当“包工头”,把学生“卖进”工厂。而职校、劳务中介及实习单位均“心照不宣”,把实习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从中“赚取”各自利益。这种乱象和歪风,不仅伤害学生合法权益,也扭曲了正常的人才培养机制。学生并不能从实习中学到专业实践知识和技能,完全沦为职校的赚取工具。而“驴唇不对马嘴”的实习,以及强迫劳动等乱象,也导致少数学生在心理或身体上难以承受,于是,职校学生实习中自杀、猝死等悲剧也时有发生。

其实,早在2016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就已出台,其明确提到,职校学生实习岗位应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去年年底,教育部等部委修订了该规定,全面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但一些职校为何无视《规定》,偏离实习的正轨?其一,学校、劳务公司、实习单位串通和隐瞒,逃避了监管;其二,学校以“不实习不能毕业”相威胁,大多数学生只能无奈接受,事后也不敢举报;其三,违法成本低,《规定》中对违规学校、实习单位的追责并未明确。此外,投诉渠道不畅通、利益输送隐蔽、异地实习难以查处等,让违规违法的职校等逃避了应有惩罚。

职校岂能“卖人头”赚差价?这股歪风必须刹住。一方面,要加强职校实习全程监管,对实习专业不对口、克扣实习工资、强迫劳动等违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问责,给予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和处罚,直至吊销其办学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对劳务中介、实习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同样要予以严厉的行政和经济惩罚。这样,多管齐下严管严治,才能刹住大薅实习学生“羊毛”的歪风,让职校学生实习回归正轨。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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