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员工监守自盗 4个月偷95台液晶电视

电子卖场员工监守自盗,行窃11次偷走95台液晶电视。(图/示意图

地方中心/彰化报导

彰化一家电子大卖场从2013年1月开始,短短4个月内遭窃95台液晶电视、95台视讯盒,店家调阅监视器后发现竟然是店里高姓店员监守自盗,高男还将偷走的电视、视讯盒变卖,所得共63万8500元。彰化地院认为他正值青壮,却不思正途以获取所需,监守自盗更不足取,判刑2年10月徒刑

高姓男子是电子大卖场的家电安装员,2013年1月10日他开车潜入卖场仓库,顺利偷走10台32吋液晶电视和10台视讯盒,之后食髓知味,陆续行窃32吋或42吋液晶电视和视讯盒,4个月一共窃走95台电视和95台视讯盒,变卖所得共63万8500元。

店家发觉店里的电视常常不见踪影,调阅监视器画面后才知道小偷竟然就是自家员工。彰化地方法院认为高男正值年轻力壮,却不思正途以获取所需,任意窃取他人财物,而且利用自己店员身分监守自盗实不足取。法官认为高男行窃液晶电视、视讯盒共11次,依一罪一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10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