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花式“求好评” 消费者如何见招拆招?

双11过后,除了沉浸在拆箱的喜悦中,您是否也遭遇了卖家的花样“求好评”?卖家花式“求好评”合适吗?遭遇连环“求好评”该怎么应对?11月13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店员各种套路要好评

几天前,太原市民吴女士腰部有些不舒服,便通过某团购网站搜索了附近的理疗店。再三对比后,吴女士找到了一家好评率较高的商家。商家的服务过程一般,理疗师十分热情,手法却不娴熟。吴女士通过团购码结账时,理疗师提出希望吴女士给个好评。吴女士没有评价的习惯,便没想配合。谁知,理疗师一再央求,搞得吴女士十分不好意思,只得按理疗师的要求给了好评。出了店铺,吴女士越想越不对劲,打开团购APP一看,店铺的好评模板如出一辙,像是统一过口径。“估计大家都是被现场央求着给的好评。对方虽然态度一直很好,但这个消费体验也太不好了。”吴女士说。

现实中,被现场要过好评的消费者还真不少。太原市民刘先生几天前去一家火锅店就餐。火锅店有专人负责要好评。“有个服务员拿着二维码和赠品在店里到处转悠,我还以为是推销产品的,没想到是要好评的。只要顾客愿意配合,整个过程甚至不需要顾客参与,只需要顾客把手机给服务员就可以。”刘先生说。

“我前两天点了个外卖,女店员打电话要好评,被我拒绝后。对方说她还有一个好评就可以下班了,不然,还得接着打。这套说辞真是明晃晃的道德绑架,我也没惯着

她,直接挂了电话。”太原市民武先生说。

顾客说法:对好评已有判断

线上交易的“求好评”,更加“白热化”。随着双11快递陆续到货,太原市民叶女士每天都在被“求好评”困扰。“双11,我目前总共签收了7个快递,还没来得及评价,卖家就开始花式催好评。打电话的、发私信的、发短信的,不胜其扰。”叶女士说。除了“轰炸”频率高,“求好评”花样也挺多。总结起来,大致还有两种类型。第一种,利诱。有的卖家为了获得好评,他们会以赠送优惠券、返现等形式“诱惑”买家。第二种,打感情牌。为了得到好评,有的卖家还会打感情牌,“亲,知道打扰您很不好,但店铺在评比考核,缺了您的好评,业绩上不去会被辞退,求您帮帮忙。”

事实上,经历了多年“求好评”的困扰后,很多市民对各种APP的好评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但凡一个店铺都是带图的好评。那么,这些好评大概率是刷出来的。哪个正经消费者有空给拍精修图的。就算是为了领返现,也不至于多角度拍图。”太原市民叶女士说。“刷出来的好评,一般语言都十分相似。并且,篇幅特别长,评价夸得面面俱到。当了这么多年消费者,一眼就能看出来哪些好评是真的,哪些好评是刷出来的。”刘先生说。

频繁被“求好评”可举报

卖家花式“求好评”,合适吗?记者就上述问题咨询了多家团购、购物平台的客服。得到的答复是,平台不允许店家好评返现的行为。不过,索要好评的卖家行为也不在处罚范围内,建议消费者与卖家沟通处理。消费者不必理会催要好评的卖家,可以就商品实际情况填写评价。如果觉得卖家催好评有骚扰性质,消费者可以发起投诉处理。也有客服表示,消费者遇到卖家频繁索要好评,可以到工信部举报相关的号码,对此号码进行电话和短信屏蔽。同时,客服也接受消费者提交具体订单号举报该行为,后续将按照提交纠纷单、等待卖家回复、介入并告知消费者卖家意见、继续协调等流程处理。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曾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从9个方面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包括:杜绝刷单、刷评、炒信等失信造假行为,不得发布浮夸的直播带货“战报”虚增流量,不得从事商誉诋毁、裹挟交易等违法违规竞争行为,或依托算法推荐、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进行“隐形”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提高广告品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内容。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举报处理和反馈机制。依法落实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等规定,积极探索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创新。

三部门还要求,要高度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数据安全、使用与保护,严格防范个人信息数据被泄露和滥用。严控各类平台和App过度收集用户数据且泄露和滥用,避免电信欺诈等次生风险发生。

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张建华律师则表示,卖家通过给红包、软性强迫等手段向消费者索要好评的行为,严格来说并不违法。但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好评,很多并非根据事实、遵从本心的评价,忽略商品本身是否有瑕疵等各种问题,潜在影响其他消费者的选择,变相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实际上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张建华律师表示,目前,法律对于“疯狂催好评、打电话、卖惨求好评”的行为无明文禁止。但实际上,根据《电子商务法》第17条,卖家的“好评返现”在一定程度上涉嫌违反该条规定。对于卖家多次电话或者短信骚扰,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