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iyo、友寄官司变数多 恐转普通伤害罪

影剧中心综合报导

艺人Makiyo与日籍友人友寄隆辉醉殴余骏,分别遭台北地检署具体求处4年、6年徒刑。不过,由于爆发经纪公司享鸿娱乐疑似主导一切操作,再加上重伤害罪有一定的构成要件检方法律见解能否获得法院采信论罪变数仍多。

友寄隆辉日前接受《2100全民开讲》时,声称第一时间召开记者会声明稿上说,如果司机和解,就不打算提告,全都是依照Makiyo经纪公司的安排。无独有偶,艺人湘莹妈妈也表示,事发第一天女儿就想出面说明,是享鸿娱乐阻拦叫她们不要出来。

对此,Makiyo的经纪人王宇笙严正驳斥,表示律师是友寄隆辉请的,当天记者会开的声明是根据他前一天去做笔录内容;至于湘莹方面,是因为因为报纸那天没有说到她,公司是针对隔天报导出来的内容做澄清。不过,如果享鸿娱乐第一时间真的干涉4人的道歉,将可能影响法官的自由心证,进而影响判决。

另外,有检方人士指出,其实重伤或杀人未遂案件在移送法院后,法官会斟酌是否构成其罪,如果认定是普通伤害,且双方又达成和解,经林余骏撤告后,可判公诉不受理,届时Makiyo与友寄隆辉可免刑责

该检方人士进一步谈到,「伤势严重不等同构成重伤」,刑法重伤害罪有一定的构成要件,这起事件突发状况,林余骏虽然伤势不轻,但Makiyo和友寄隆辉是否故意要将他打成残,将由法官认定。

而一名资深法官也提到,除非Makiyo和友寄隆辉有明显犯意,不然要证明有重伤犯意很难,法官应该会依林余骏的就医纪录、伤势及现场录音等事证判定,又因酒醉的人行为比较难以控制,也可能会一并斟酌,未来仍可能转为普通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