鳗苗季报到! 中市府助渔民取得作业许可
鳗鱼苗季节到,台中市政府宣导渔民须合法捕捞。(台中市政府提供)
每年11月起至翌年2月止,农委会渔业署开放台湾沿岸3海浬范围内捞捕鳗鱼苗,台中市海线地区如大安及大甲等河海交汇地海域,每年入冬时节,便是当地渔民捕捞鳗苗主要场地。台中区渔会强调,市府今年特举办3场会勘说明会,协助渔民取得作业许可,让渔民安心合法捕捞。
水利局指出,行政院农委会渔业署为保育日渐枯竭的鳗鱼,采取「抓鳗苗、放成鳗」措施,除花莲县、台东县,其余县市每年3月到10月止,禁止在岸边3海浬海域、潮间带及河口捕捞鳗苗,违者将依《渔业法》规定,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水利局今年特地举办3场会勘说明会。(台中市政府提供)
大安区五甲港、温寮港、北汕溪、龟壳里及大甲区船头二号海堤、西岐海堤、西势海堤、双寮海堤等河海交汇地海域,每年入冬之际,便是大安、大甲区渔民主要捕捞鳗苗的场地;渔民于海堤区域内捕捞鳗鱼苗,需整地开挖导水路施设网架引鳗鱼苗流入,为保护既有海堤防洪功能,渔民须依海堤管理办法提出申请。
水利局表示,因捕捞作业涉及众多单位权管,申请作业繁琐,该局分别于温寮渔港大安区渔会、松柏渔港大甲区渔会及清水大排出海口处(高美湿地景观桥)举行3场大型会勘说明会,邀集地方民代、海巡署、第三河川局、台中市海岸资源渔业发展所、台中区渔会等,宣导渔民捞捕作业应注意事项及相关法令,协助民众取得作业许可。
水利局提醒,市府持续受理捕捞鳗鱼苗海堤范围整地申请,若有相关问题可电洽水利局水利管理科洽询;另冬季海域及天候状态较不稳定,捕捞鳗鱼苗须在低温、暗夜下进行,提醒渔民除应遵守相关岸际或水域活动安全规定及作业秩序外,应穿着救生装备并注意天候海象,确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