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定 谷歌须提交境外个资

由于这项判决跟几个月前微软面对同样诉讼时,不用交出客户资料的结果完全不同,谷歌已表示将要上诉。

鲁达在判决中表示,联邦调查局(FBI)在调查诈欺案件时有权对涉及电邮进行检查,这是因为FBI在搜查过程中,并「没有意图干涉」帐户所有人的「持有权益」。

他在判决书中指出,虽然谷歌从多个海外数据中心取回电邮资料时,有侵犯个人隐私的潜在可能,但只有在美国公开内容,才会构成实质的侵犯隐私权行为。

然而谷歌并不满意这判决,声称这与微软之前面对同样情况具有完全不同结果。谷歌计划提出上诉,并将持续拒绝海外搜查令。

纽约联邦第2巡回上诉法院曾在7个月前,裁决执法部门在调查一宗毒品案件时,判定不能强迫微软交出其在爱尔兰伺服器里储存客户的电邮。

当时数十家科技与媒体公司、多个提倡个人隐私团体、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和美国商会(USCC)都对这项判决结果表示欢迎。

但该上诉法院有4位持相反意见的法官,曾在1月24日表示并不同意微软的判决,呼吁最高法院或国会推翻该判决,认为这将伤害执法并忧心将损害美国国家安全。

微软与谷歌的案件都涉及1986年通过的储存通讯法,所给予执法部门的搜查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