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游戏频道报道 一直都是争论话题的网络游戏虚拟游戏币与现金交易,韩国大法院将这种行为判定为“无罪”。
因《天堂》游戏币交易被起诉的金某和李某,韩国大法院一部在1月10日判决两人无罪。这次对金某和李某起诉理由是两人违反了韩国游戏产业振兴的相关法律。
金某和理由是在2007年通过游戏道具交易平台,以2000万韩币的价格出售了2亿3400多万的《天堂》游戏币交易。
此次判决的根据是:韩国游戏产业振兴相关法律中禁止的“游戏币及与此类似的”是指“以投注或博彩、不法、偶然的方式获得的游戏币”,但是天堂的游戏币并没有符合上面的条件。所以不可以判定为有罪。
同时判决部还表示,天堂的游戏币是玩家以努力和实力获得的产物,所以属于合法的私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