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灯被要求报告」中士持铁锤砸长官头4下 赔12万获缓刑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小杰(化名)曾是海军新兵训练中心中士兼教育班长,去年9月间因为没有按照规定关灯,被长官要求当面报告,一时理智断线,竟持铁锤击打长官头部;不过,事后长官帮忙求情,表示小杰平时表现优秀,应该是当时心理压力较大才会失控。桥头地院法官日前审理之后,考量到小杰已经赔偿12万元达成调解,最终依法判处他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小杰一时情绪失控,竟持铁锤攻击长官。(示意图/VCG,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小杰去年9月间因为没有依照规定关灯,被长官要求当面报告,竟在收到讯息通知之后,跑到文书室拿取铁锤,接着前往1楼楼梯口旁边的安全士官桌,持铁锤朝长官脸部挥打1下,见对方倒地之后,又上前抓住头发以铁锤击打头部后方3下,直到辅导长见状上前制止,他才停手。
该名长官经同袍协助送医治疗,确认受有脑部钝伤、头皮2处撕裂伤共约8公分、手部擦伤等伤害,其中头皮撕裂伤一共缝了9针。这起案件被宪兵指挥部高雄宪兵队报告给桥头地检署侦查起诉。
小杰到案之后坦承全部犯行。受伤的长官则在接受侦查时帮忙求情,他表示,小杰平时表现优秀,做事态度认真,是很棒的干部,几乎找不到缺点,两人私下相处情形也很融洽,但他管理比较严格,加上案发当时小杰要办全部的伙食,又接了一批新兵,心理压力比较大,才会情绪失控。
桥头地院法官认为,小杰仅因细故就持铁锤打伤长官,危害军纪、损及部队团结,更破坏部队长官的领导威信,但考量到他过去没有任何犯罪纪录,犯后始终坦承犯行,也与受害长官达成调解,赔偿12万元完毕,最终依陆海空军刑法第49条第1项之对长官施强暴罪,判处他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应付保护管束,另外还要提供180小时的义务劳务,以及接受3场法治教育课程,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