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喝酒也有事...搭酒駕車連坐罰 1萬2000元飛了
郭姓男子因乘坐友人酒驾机车,挨罚1万2000元,经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通知后,赶紧缴清。图/花莲分署提供
花莲分署表示,68岁的郭姓男子去年2月16日晚间7时许乘坐友人机车,在台东市区趴趴走,还刻意避开主要道路,仍在台东市中华路2段巷弄遭警方查获。
经酒测,机车骑士酒精浓度超过每公升0.55毫克已超标,当场被拦停举发,乘客郭男虽然没喝酒,但因为没有劝导友人不要酒后骑车,还与友人共乘,被台东监理站开出一张1万2000元罚单。
因郭男滞纳罚金,此案移送花莲分署强制执行,书记官12日到郭男户籍地点访查,没有遇到郭男,因此留下通知书;郭男于15日已缴清罚锾及执行必要费用共1万2597元。
花莲分署表示,为遏止酒驾,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对于乘坐酒驾车辆采连坐罚,该法第35条第8项规定,「汽机车驾驶人,驾驶汽机车经测试检定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百分之0.05以上,年满18岁之同车乘客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罚锾」。
近日是尾牙旺季,农历春节也将近,花莲分署呼吁民众不要酒驾,若亲友喝酒也要劝导不要酒后上路,更不要乘坐酒驾车辆,以免一同受罚。
※ 提醒您:禁止酒驾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