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拿过期蛋加工、贩卖?白委出示进口蛋柜号打脸畜产会
农业部去年专案采进口蛋衍生不少争议,监察院日前提出调查报告,纠正农业部。(本报资料照片)
民众党立委张启楷。(张启楷办公室提供)
立法院进口鸡蛋调查小组召集人、台湾民众党立委张启楷今(10)日出席双十国庆大会后指出,事实上,在农业部日前所提供的资料里,确实出现多批疑似进口壳蛋过期后,再转制加工为液蛋的情况,形同打脸畜产会。
张启楷上月25日揭露中央畜产会的加工蛋疑似存在过期问题后,畜产会随即在当天明确发布新闻稿澄清,「并无拿过期蛋加工之情事」、「并无贩卖过期液蛋之情事」。但张今天出示相关资料表示,以柜号「MNBU0469096」为例,该批壳蛋总计11万2320颗,原本有效期限到2023年8月23日,但加工为冷冻液蛋后的有效期限,却变成2024年8月29日。
张启楷指出,若以食药署关于HACCP的内容来看,冷冻液蛋的有效期限是1年,回推加工为液蛋的时间就是在2023年8月29日。而壳蛋的有效期限却只有到8月23日。他质疑,难道这不是壳蛋过期后再加工为液蛋?还是说,8月23日到8月29日的一周时间,成为畜产会里「被掩盖的时间」?
张启楷指出,该情况不仅限于这一批,包括柜号「MNBU4221003」、「YMLU5477710」、「MNBU3307930」、「MMAU3081123」、「YMLU5447253」、「MNAU1168781」都出现相同问题。然而,鸡蛋加工被掩盖的问题却不仅只于此。 再以柜号「MNBU0430685」该批进口蛋来看,壳蛋的有效期限是到2023年的7月9日,加工后的有效期却可到2024年7月24日,已有壳蛋过期后再加工的疑虑。
张启楷表示,若真如畜产会所说「并无拿过期蛋加工」,亦即加工后的保存期限得延长为1年半。但进口时间约为去年1月,而进口鸡蛋专案从去年3月开始,9月结束,专案还没有开始,畜产会从哪里来的进口鸡蛋?
关于进口鸡蛋加工为冷冻液蛋的保存期限问题,张启楷表示,包括畜产会最初的冷冻液蛋标示、高雄市农会的说明,甚至主管机关食药署,在相关文件中都已写到是一年,农业部在去年9月巴西蛋事件爆发后也说是一年。但到今年7月5日回文时已变成可达一年半,7月16日又多了半年,保存期限「增长」成两年,这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知道进口鸡蛋的过期问题,所以提前进行铺垫?
张启楷批评,畜产会关于「无贩卖过期液蛋」的说法,只需要调整一下「保存期限」后,就可以轻松帮自己解释。难怪畜产会的冷冻液蛋保存期限,会不断随之增长。对于农业部与畜产会而言,或许「没有过期蛋,只有保存期限不够久的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