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大桃坪土資場開發環評案 抗議聲中過關

苗栗县大桃坪土石方资源堆置场环评案今天审查过关,会前发起抗议表达反对的自救会指出,土资场一旦设置,重车频繁出入,恐冲击明德水库周边观光与交通,不排除进一步采取行政诉讼。

业者在造桥乡大桃坪段申设土石方资源堆置场,引发造桥乡大龙村及邻近头屋乡明德村反弹,多次陈情抗议,自救会于下午环评大会召开前,发动近百人前往县府环保局前表达反对立场,高喊「明德水库要活路、废土大车毁观光」等口号。

自救会指出,大桃坪土资场的主要联外道路126县道同样为出入明德水库要道,未来若开发设置完成,大型车辆频繁往来,对明德水库周边交通安全及县府近年积极争取的环湖自行车道等观光发展,恐带来严重冲击;此外,苗126线居民多采简易自来水,担心地下水源遭污染。

苗栗县政府环保局透过新闻稿指出,大桃坪土资场环评案经过程序审查、现勘及专案小组初审会议,小组委员于今年1月第2次初审会议建议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审查, 要求环说书须依审查意见修正,再经委员及相关机关确认后,提交环评委员会讨论。

环保局表示,今天召开环评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与相关机关讨论后,审认对周围相关计划、环境资源、保育类或珍贵稀有动植物之栖息生存等,不致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委员会以「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审查」作结论。

对于民众反映疑虑,环保局指出,开发单位承诺加强土方进场管制计划、地面水质监测纳入「灌溉水质基准值」,并定期提出环境影响调查报告书等相关环境保护对策,委员认定未超过当地环境涵容能力。

此外,有关民众质疑未取得第2条紧急通路之土地使用同意权部分,环保局说,开发单位依「非都市土地开发审议作业规范」提出申请,「紧急联络道路经确认足以供消防车辆通行者」得无须提出进出基地之通行权证明,经县府工商发展处召开专案小组会议审认合于规定,因此,环评委员讨论确认后,认定不影响环评审议,予以同意。

反大桃坪土资场自救会总干事陈祺忠指出,对于环评结果感到遗憾,不排除透过行政诉讼,争取撤销此案开发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