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大桃坪土資場環評初審 專案小組建議通過

业者在造桥乡大桃坪段的南港溪灌溉水源上游申设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场,引发造桥乡大龙村及邻近村民疑虑,组成自救会多次陈情抗议,今天再次召集10余人到环保局表达反对诉求,多名县议员到场声援。联合报系资料照

苗栗县政府环保局今天召开大桃坪土资场环评专案小组第2次初审会议,尽管自救会会前拉白布条表达反对立场,小组讨论后要求开发单位修正补充意见,作成「建议通过」结论。

业者在造桥乡大桃坪段的南港溪灌溉水源上游申设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场,引发造桥乡大龙村及邻近村民疑虑,组成自救会多次陈情抗议,今天再次召集10余人到环保局表达反对诉求,多名县议员到场声援。

反大桃坪土资场自救会会长李礼炉表示,此案位于三百六坑溪水源头,且邻近明德水库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业者购买周边土地,以休闲农场名义开发道路、盖下违法建物和设施,尤其申设的土石堆置场是「填埋型」,等于废土、废建材等废弃物将永久埋在此地,对居民、水源与自然生态环境,恐造重永久伤害。

台湾石虎保育协会专员吴佳其表示,在开发案场邻近处曾有调查到石虎资讯,开发单位应该将此地当作石虎栖地,然而环境影响说明书中有关回避、减轻、补偿对策,却是轻描淡写。

县府环保局表示,针对大桃坪土石方资源堆置场环境影响说明书,召开专案小组第2次初审会议,经讨论后,专案小组作成「建议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审查」结论。

环保局表示,开发单位应依委员及相关机关所提土石方进场管制措施、地质安全及边坡稳定之监测、预警机制、生态调查资料及保育对策等,进行意见补充、修正及应具体承诺土资场关场后之复育及再利用计划、环境影响调查报告书提出时程、地表水监测项目,经委员及相关机关确认后,后续提交环评委员会讨论。

环保局指出,开发单位应于4月22日前提送修正完成之环境影响说明书,并强调本案于环评审查过程,依规定完备资讯公开及公众参与程序,由专家委员及权责机关本于专业及法令,综整各方意见,依法公开公正审查,依环评程序严谨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