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再新增3处测速照相 3月1日启用最高开罚3万6

苗栗县警局新增超速照相设备,并从3月1日起启用执法,其中之一位于竹南镇公义路1557号前。(苗栗县警局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苗栗县警局新增超速照相设备,并从3月1日起启用执法,其中之一位于三义乡苗140线19.9公里处。(苗栗县警局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苗栗县警局17日公布3处新增超速照相设备,并从3月1日起启用执法,警方提醒用路人务必遵守速限行驶。3处新设置测速照相地点分别位于竹南镇公义路1557号前、三湾乡台3线101.2公里处及三义乡140线19.9公里处。另原在县道140线16.2至23.1公里设置的区间测速执法设备,经会勘评估后,将侦测路段调整为16.2公里至16.9公里,亦将同步启用执法,新增3个超速照相设备路段速限均为60公里。

县警局交通队说明,在竹南镇公义路段因道路笔直且车流量大,易有车辆违规超速行驶。三湾乡台3线多为弯道,并且每逢假日都有大量大型重机车、旅游车辆来往,沿线常有外来游客行经观赏沿途美景,车速一旦过快,易失控冲往对向车道,酿成事故。而县道140线区间测速执法设备,经县府等相关单位现地会勘,考量生态保育及当地居民往来通行交通安全等因素评估后调整执法路段。

配合去年新修正交通法规新制,严重超速也由原先超速60公里降低为40公里,同时从原最高罚2万4,000元提高至3万6,000元,县警局希望驾驶人能遵守速限规定,共同维护行车安全。

苗栗县警局长陈世煌表示,在易肇事路段设置测速照相设备,主要是让驾驶人遵守车速限制,执法的目的不是开罚,而是为了维护用路人的安全,呼吁用路人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共同维护交通安全与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