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实施,成都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按区(市)县划分认定

8月13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印发,并将于2024年8月14日起正式执行。《通知》明确,对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调整。

即日起,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从“成都市”调整为“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

记者梳理发现,本次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调整也是此轮成都楼市政策调控优化措施之一。(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