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回应:烟台合作方对公司和董事会主席诽谤 已报案并起诉
观点网讯:4月14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特定对象调研投资者关系活动,广发证券、花旗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瑞银证券、中金公司、摩根斯坦利、中信证券出席。
关于烟台实名举报相关舆情,万科表示,2021年开始,受市场整体环境影响,烟台多项目销售不及预期,利润无法达到初始可研指标。为保证项目建设交付和正常运营所需资金,项目公司资金无法按烟台合作方意愿继续分配。同时烟台合作方作为股东方,无视项目公司建设交付和正常经营所需,提出16亿元的没有合理依据的巨额诉求。 虽然烟台万科与烟台合作方已多次沟通,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烟台合作方后续向政府、公安、税务 局、证监会、深交所等机构多次举报,并多次在媒体曝光。
烟台举报方就万科挪用资金问题于2023年向烟台公安机关报案并被受理。烟台公安机关经过3个月调查取证后,于2023年11月作出决定不予立案。
税务机关对烟台万科进行稽查,万科不存在拒不交账的情况,目前税务机关亦没有认定烟台万科存在偷逃税款之主观故意。
合作项目中不存在所谓万科管理团队私人利益,万科不存在通过跟投制度向高管输送利益的行为。
万科表示,针对与合作方的经济纠纷,烟台万科公司已于2024年2月在烟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主张合 法权利。该案件已进入正式审理阶段,法院已依法裁定对合作方资产采取诉讼保全。
烟台合作方于2024年4月在网络对公司和董事会主席的诽谤,性质和影响恶劣,万科集团正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报案。
关于烟台合作方举报涉及的唐山翡翠蓝山项目, 唐山万科已依据胜诉判决在2022年与合作方达成执行和解,抵偿资产已有序交割,蓝山项目正常经营建设并已高品质交付 。
万科表示,集团和烟台万科将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 相信司法机构会客观公正做出结论。在经营过程中假如发现有违规操作,万科集团将在政府部门指导要求下,坚决彻底整改。假如有个人或下属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万科集团将绝不姑息,接受司法机关的裁决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