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劳工沦职场牺牲者 中市府与地院建立合作机制维护劳资权益

台中市政府劳工局将与法院建立行政与司法部门合作机制。(台中市政府提供)

劳工局长张大春(左)日前特率领相关业务主管参访台中地院劳动调解中心与台中地院。(台中市政府提供)

受疫情冲击发生大量解雇频传。中市劳工局长张大春说,市府除督促事业单位依规定进行劳资协商,遇有争议特启动重大劳资争议通报协处机制,偕同劳保局、就业服务中心等外部单位组成团队;调解现场说明失业给付、职业训练、就业服务、歇业事实认定等劳动法令相关规定,提供劳动法令咨询、职涯规划服务等资讯给被解雇劳工参考运用。

劳工局指出,劳工局每年平均受理近4千件劳资争议调解案件,行政调解成功有助减轻劳资诉讼负担,局长张大春日前特率领相关业务主管参访台中地院劳动调解中心,与台中地院院长江锡麟及相关案件的庭长、法官相互交流,并将与法院建立行政与司法部门合作机制,建置调解人才资料库、规划调解人员的训练课程,以及合推劳动事件法研讨会等方面着手,共同维护劳工权益。

「劳动事件法」去年1月1日施行,台中地方法院劳动调解成效卓越,调解成功率为全国第一,为各地法院观摩学习的对象。劳动事件法也规定工会可选派人员到劳动调解会议现场担任辅佐人,辖内各总工会也陆续辅导基层工会修订章程,即「协助会员或劳工有关劳动事件法所定劳动事件之处理及相关事项」,透过工会维护会员及劳工在劳动调解过程中的相关权益。

劳工局说,今年截至7月底共受理1918件,申请调解总人数2329人,调解成功率达58.96%,案件类型以工资争议占最多,给付资遣费争议次之,已成功为461位劳工争取和解总金额超过5500万元。

张大春表示,其中因新冠肺炎爆发造成劳资争议的调解案件计29件、劳工人数59人,调解成功率61.54%,和解给付金额81万4042元,调解不成立的原因多为公司经营困难致无力给付。针对调解不成立的案件,劳工局则提供协处管道,包含劳动法令义务律师免费咨询、劳工权益基金涉讼补助等,协助后续可能进入的劳动事件调解及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