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投资金多次被挪用,还被用来“买冰箱”, 均胜电子遭监管警示

据6月21日晚间公告,因为募集资金存在违规行为,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均胜电子(600699.SH)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0年,均胜电子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4.74亿元,用于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根据2024年3月28日公告,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已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承诺投资募集资金人民币17.74亿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已累计投14.77元,节余募集资金3.56亿元。

不过,从最新的监管警示来看,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实施方均胜电子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汽车研究院”)却存在多次违规行为。

一是违规将募集资金划转至一般户;因偿还往来款需要,智能汽车研究院一度将募资账户中1.46亿元转至一般户,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才归还,上述事项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迟至2024年3月28日才披露相关情况。

二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其一存在用募集资金支付员工日常报销款、代垫上海均胜百瑞自动驾驶研发有限公司(均胜电子全资子公司,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上海均胜百瑞)员工工资、食堂管理费、采购冰箱、净水器以及绿植等非募投项目用途。其二存在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共计将2亿元转出用于上海均胜百瑞支付宁波沪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

三是以自有资金代垫募投项目合作方应支付的募集资金。

就此,宁波证监局向均胜电子时任董事长王剑峰,时任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俊彧,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朝辉出具警示函。

在宁波证监局出具警示之后,6月21日晚间,上交所就募集资金使用有关事项向均胜电子发出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严肃自查,保荐机构切实履职。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资料显示,均胜电子主营汽车电子业务、安全业务、功能件业务等,2024年一季度,均胜电子实现营收132.78亿元,归母净利润3.07亿元,同比增长53.11%。并且,均胜电子毛利率持续优化,2024年一季度整体毛利率提升2.5个百分点至15.5%。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车路协同概念受到高度市场关注,均胜电子也受到相关券商机构关注,国泰君安证券研报认为,看好布局车路协同的相关公司,车路协同V2X芯片、模组提供商建议关注均胜电子、移远通信(603236.SH)、德赛西威(002920.SH)等。其中,均胜电子在车端V2X领域近两年已经获得在手订单超过100亿元,并且其智能驾驶业务也有望车路协同落地获得增长机会。

除了智能网联进入快速增长期,均胜电子此前在上证e互动回复表示,公司在智能感知与信息通信、决策控制与执行、功能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等领域均有相应的业务布局,例如激光雷达、智能驾驶域控、驾舱融合域控、中央计算单元、智能网联5G-V2X、人机交互及域控、软件工程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