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投资私募业务违规被警示

中新经纬7月19日电 汕头宜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宜华投资)因私募业务违规被广东证监局警示。

广东证监局网站19日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宜华投资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是在管理基金产品期间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二是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信息;

三是管理的基金在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存在约定计提优先级份额收益、劣后级份额合伙人对优先级份额合伙人给予差额补足等违规条款。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3号,以下简称《运作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及《运作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宜华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宜华投资总经理林浩也被警示。

广东证监局指出,林浩作为宜华投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及《运作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林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显示,汕头宜华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100万元,业务类型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管理规模区间为0-5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