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2000元当晚会摸彩礼 立委罗廷玮遭控贿选!法院宣判出炉
国民党立委罗廷玮去年立委选举期间出席社区中秋晚会,提供2000元做为摸彩礼品,被同区域另名候选人认有贿选嫌疑,提出当选无效之诉,经台中地院审理后驳回。(资料照片)
国民党立委罗廷玮去年(2023)9月22日出席社区中秋晚会,当场提供2000元做为摸彩礼品,由于当时正值第11届区域立委竞选期间,同选区另名候选人贺资华认此举有贿选嫌疑,在选委会公告罗当选后30天内提出当选无效之诉,经台中地院民事庭审理后驳回,可上诉。
罗在东区合作社区发展协会于去年9月22日举办的中秋晚会上,带着立委候选人看板与会,又提供2000元现金当摸彩礼,贺认为这是借此争取选民支持、影响选民投票意向,已构成行贿行为,因而在罗当选后依法提出当选无效之诉。
罗则表示,当日虽然向主持人称:「今年继续借我1000块好吗?」、「1000、1000、两个」、「跟大家报告这跟选举无关」等语,主持人也提出现金放入摸彩箱内,实际上现金是由主持人为了炒热气氛自行提供,并非他出资。他也强调,长期以议员身份服务选民,无需以现金换取支持。并表示,即使钱是他出的,得奖者也是透过随机摸彩方式选出,并非他能决定。
台中地院审理时参看晚会光碟译文发现,罗在舞台上明确表示提供2000元现金摸彩与选举无关,并强调这是延续去年中秋活动的做法;而主办单位也表示,摸彩活动与选举无关,抽奖是公开进行,结果无法预测,被告提供的现金并非针对特定选区或特定选民。
法官审酌中秋晚会是中立单位举办的例行性活动,并非选举场合,现场参与者不限于第六选区选民,其他人也提供了礼品摸彩,且罗全程未提及选举或政见,无法认定其行为构成贿选,法院认定贺贿选指控无根据,也驳回其所提罗当选无效之诉,该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