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种「类凶宅」比较恐怖? 网坦言:贵的那种

▲「类凶宅」不是法律定义上的凶宅,但有些民众住进去也会毛毛的。(示意图/记者张雅云摄)

记者张雅云/高雄报导

「类凶宅」不是法律定义上的凶宅,但有些民众住进去也会毛毛的。网友疑惑有房仲接到2种「类凶宅」,1间是20年前自杀的平房透天,买来可以晒地后自地自建,另1间是3年2个空中飞人大楼,在公设空间非自然身故,上网问哪一种比较恐怖?网友直言「贵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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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高涨,有民众想找凶宅捡便宜,原PO在PTT发问,最近房仲接到2间物件,1间是20年前自杀的平房透天,买来可以整栋打掉,晒地1年后,再自地自建透天;另一间是3年2个空中飞人的大楼,不同户、不同楼层挂在公设,哪一种「类凶宅」比较恐怖?

引来众多网友留言,「贵的那个」、「穷鬼最恐怖」、「加价卖的最恐怖」,也有网友「认真说要住过才知道,但客观来讲是大楼,因为2起代表磁场(不佳)」。

▲全台房市大涨,以现阶段市场来看「类凶宅」对房价影响都不大。(示意图/记者张雅云摄)

高雄市仲介公会理事张政德表示,凶宅是通俗用语,一般而言,以房屋曾有凶杀、自杀等「非自然」死亡情形来认定,买卖房屋时,卖家或仲介应于「不动产现况说明书」中,主动告知房屋情形,一般对非自然死亡的方式,大凶、小凶房价也会不同,像是他杀或带有怨气的凶宅,属于大凶,甚至房价会出现腰斩。

该透天虽然要打掉重盖,但旧透天仍属凶宅范畴,之后新建的透天,房价已不会有太大影响,就看买家心理上介不介意。

至于凶宅,虽然屋主跟房仲有揭露资讯、告知买方的义务,但是只要不是发生非自然死亡的该户凶宅,法律上并没有强迫卖家,需告知同社区有凶宅规定。张政德分析,全台房市大涨,以现阶段市场来看对房价影响都不大,特别是大楼同社区不同户的「类凶宅」影响最小,一般买家多为心理因素形成的压力,实际上对价格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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