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2度性交未成年人入狱 出狱又交往13岁少女导致怀孕

▲彰化李男专吃「幼齿」,3度交往未成年少女被判刑。(示意图/翻摄自网路/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彰化员林30岁李姓男子在2004、2008年两度与未成年少女交往,因此入狱,没想到出狱后他又在2011年结识一名13岁少女,2个月内发生至少5次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二审被台中高分院驳回上诉,判刑6年6月。

判决书指出,李男先前已因与2未成年人交往、性交,各被判刑1年6月,但出狱后又在网路游戏「爆爆王」诱拐少女,被受害人家属报警处理。

李男到案后辩称不知对方未成年,而且与她两情相悦。但法院调查被害人有告知李男自己读国二,而且李男屡次找少女交往,显然是明知故犯要「吃幼齿」,虽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仍依与未成年人性交罪判刑。全案还可上诉。